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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丢了怎么办?


  我公司的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不慎丢失了应如何处理?


  

   回复内容如下:根据《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2号)第十条 主管税务机关应当在一般纳税人《税务登记证》副本“资格认定”栏内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戳记(附件3)。“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戳记印色为红色,印模由国家税务总局制定。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2010年3月20日起执行。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丢失后不需要补办,纳税人只需要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综合窗口)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经主管税务机关确认后,在《税务登记证》副本“资格认定”栏内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戳记即可。

专业知识水平考试:
考试内容以管理会计师(中级)教材:
《风险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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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会计职业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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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3-02-20 21:11:47【至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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