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关于国际商务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商务局,市直及部省属驻扬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商务厅《关于2011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人社发〔2011〕136号)精神,为做好我市2011年度国际商务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的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地点
(一)2011年度国际商务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时间定于9月24、25日两天,其中,笔试科目全部集中在9月24日,外销员从业资格的外语口试安排在9月25日。
(二)国际商务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分外销员从业资格和国际商务师执业资格两类。2011年度国际商务师执业资格考试全省统一集中在南京设立考点;外销员从业资格考试原则上仍然在扬州设立考点(包括笔试和口语面试),考点详细地址从准考证上获知。
二、组织分工
2011年度国际商务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工作由扬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扬州市商务局共同负责。具体考务工作由扬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组织实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会同市商务局相关职能处室负责报考人员的资格初审工作。各县(市)区人社部门会同当地商务部门共同做好此项考试报名的宣传、发动工作,将报名方法、网址对外公布并做好报名咨询服务工作,使考生有针对性地报名参加考试。
三、考试科目及答题方式
(一)外销员从业资格考试设《外经贸综合业务》、《外经贸外语笔试》和《外经贸外语口试》3个科目。外经贸外语的笔试和口试分别包括英语、俄语、日语、法语4个语种。国际商务师执业资格考试设《国际商务理论与实务》、《国际商务专业知识》和《业务外语》3个科目,其中《业务外语》考试应参加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中的B级考试。
(二)国际商务师执业资格考试和外销员从业资格考试的笔试均为闭卷考试。其中,《国际商务理论与实务(执业)》、《国际商务专业知识(执业)》、《外经贸综合业务(从业)》3科试卷由客观题和主观题组成,客观题部分在答题卡上作答,主观题部分在试卷上作答。
《外经贸外语笔试》(从业,包括英语、俄语、日语、法语4个语种)试卷设置同往年,全部在试卷上作答。
考生应考时,可携带黑色墨水笔(用于主观题答题)、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等文具,不得使用涂改带(液),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考场指定处。考试时由考点为考生准备草稿纸,考后收回。
(三)外销员从业资格考试的《外经贸外语口语》在9月25日一天内全部完成,每个考生口语考试时间为10分钟。考试具体操作方法按《外经贸外语口语考试基本程序及要求》(附件2)的规定进行。
(四)国际商务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非滚动管理,报考人员均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能取得相应资格证书。
四、报考条件
(一)凡报名参加国际商务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者,必须是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的我国公民及经国家有关部门同意,获准在我国境内就业的外籍人员。
香港、澳门居民申请参加考试的,请按《关于转发〈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苏人通〔2005〕42号)精神执行。
(二)报考外销员从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中专以上学历。中等专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大专院校在校生也可报考。在报名时,对尚未获得学历证书的中等专业学校的应届毕业生和大专院校在校生,持学生证等有效证件或证明即可。
(三)报考国际商务师执业资格考试的人员,业务外语科目应参加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报名时提供在有效期内的B级及以上的合格证或60分及以上(含60分)的成绩通知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国际商务专业工作满5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国际商务专业工作满4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国际商务专业工作满2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国际商务专业工作满1年。
5.取得博士学位。
6.取得外销员从业资格,从事国际商务专业工作满8年。
(四)专业工作年限的计算,其截止日期为2011年12月31日。
五、报名组织
(一)2011年度国际商务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网上支付的报名组织方式,网上报名时间为2011年4月25—5月10日,报名时登录扬州市人事考试网()。9月1日起,考生可登录相应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二)报名参加考试者须经本人提出申请,单位审核同意。 报考者网上支付成功后,应按规定于5月9—12日将有关材料送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百祥路6号)接受资格审查。需送交的材料清单如下:
1.网上下载的报名表和本人近期2寸同底(同上传电子照片)免冠照片1张;
2.相应的学历证明及复印件;
3.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及复印件;
4.报考国际商务师执业资格者还应提供有效期限内的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B级及以上合格证或60分及以上的成绩通知单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有效的业务工作年限的证明原件(博士除外)。
考生应对照报考条件认真自查报考资格,如网上支付成功后,一旦在审查中被查出不具备报考条件而被取消报考资格者,所支付报名费用将不再退回。
(四)对报考人员提供的报名证明材料原件将进行认真审核,复印件必须经审核人确认无误后签名并加盖审核印章,凡未按要求签名和加盖审核印章的相关材料,一律视为无效材料。
六、收费事宜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部分人事考试收费标准转为正式标准的复函》(苏价费函〔2008〕59号、苏财综〔2008〕32号)精神,2011年度国际商务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按每人每科60元标准收取考试费,报名费按每人10元收取。需要发票的考生,请考后一周内至报名点(百祥路6号)领取,逾期不予补办。
七、教材征订与考前培训
2011年度国际商务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教材征订及考前培训工作现已开展。教材征订及考前培训采取自愿原则,请有需求的考生联系扬州市对外经贸教育培训中心,电话:87851935,地址:扬州市国贸大厦8楼。
八、联系电话:
扬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报名咨询) 85888970、85888971
扬州市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政策咨询) 80978112
扬州市商务局组织人事处 87859335、87851935
根据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商务厅《关于2011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人社发〔2011〕136号)精神,为做好我市2011年度国际商务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的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地点
(一)2011年度国际商务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时间定于9月24、25日两天,其中,笔试科目全部集中在9月24日,外销员从业资格的外语口试安排在9月25日。
(二)国际商务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分外销员从业资格和国际商务师执业资格两类。2011年度国际商务师执业资格考试全省统一集中在南京设立考点;外销员从业资格考试原则上仍然在扬州设立考点(包括笔试和口语面试),考点详细地址从准考证上获知。
二、组织分工
2011年度国际商务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工作由扬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扬州市商务局共同负责。具体考务工作由扬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组织实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会同市商务局相关职能处室负责报考人员的资格初审工作。各县(市)区人社部门会同当地商务部门共同做好此项考试报名的宣传、发动工作,将报名方法、网址对外公布并做好报名咨询服务工作,使考生有针对性地报名参加考试。
三、考试科目及答题方式
(一)外销员从业资格考试设《外经贸综合业务》、《外经贸外语笔试》和《外经贸外语口试》3个科目。外经贸外语的笔试和口试分别包括英语、俄语、日语、法语4个语种。国际商务师执业资格考试设《国际商务理论与实务》、《国际商务专业知识》和《业务外语》3个科目,其中《业务外语》考试应参加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中的B级考试。
(二)国际商务师执业资格考试和外销员从业资格考试的笔试均为闭卷考试。其中,《国际商务理论与实务(执业)》、《国际商务专业知识(执业)》、《外经贸综合业务(从业)》3科试卷由客观题和主观题组成,客观题部分在答题卡上作答,主观题部分在试卷上作答。
《外经贸外语笔试》(从业,包括英语、俄语、日语、法语4个语种)试卷设置同往年,全部在试卷上作答。
考生应考时,可携带黑色墨水笔(用于主观题答题)、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等文具,不得使用涂改带(液),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考场指定处。考试时由考点为考生准备草稿纸,考后收回。
(三)外销员从业资格考试的《外经贸外语口语》在9月25日一天内全部完成,每个考生口语考试时间为10分钟。考试具体操作方法按《外经贸外语口语考试基本程序及要求》(附件2)的规定进行。
(四)国际商务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非滚动管理,报考人员均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能取得相应资格证书。
四、报考条件
(一)凡报名参加国际商务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者,必须是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的我国公民及经国家有关部门同意,获准在我国境内就业的外籍人员。
香港、澳门居民申请参加考试的,请按《关于转发〈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苏人通〔2005〕42号)精神执行。
(二)报考外销员从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中专以上学历。中等专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大专院校在校生也可报考。在报名时,对尚未获得学历证书的中等专业学校的应届毕业生和大专院校在校生,持学生证等有效证件或证明即可。
(三)报考国际商务师执业资格考试的人员,业务外语科目应参加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报名时提供在有效期内的B级及以上的合格证或60分及以上(含60分)的成绩通知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国际商务专业工作满5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国际商务专业工作满4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国际商务专业工作满2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国际商务专业工作满1年。
5.取得博士学位。
6.取得外销员从业资格,从事国际商务专业工作满8年。
(四)专业工作年限的计算,其截止日期为2011年12月31日。
五、报名组织
(一)2011年度国际商务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网上支付的报名组织方式,网上报名时间为2011年4月25—5月10日,报名时登录扬州市人事考试网()。9月1日起,考生可登录相应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二)报名参加考试者须经本人提出申请,单位审核同意。 报考者网上支付成功后,应按规定于5月9—12日将有关材料送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百祥路6号)接受资格审查。需送交的材料清单如下:
1.网上下载的报名表和本人近期2寸同底(同上传电子照片)免冠照片1张;
2.相应的学历证明及复印件;
3.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及复印件;
4.报考国际商务师执业资格者还应提供有效期限内的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B级及以上合格证或60分及以上的成绩通知单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有效的业务工作年限的证明原件(博士除外)。
考生应对照报考条件认真自查报考资格,如网上支付成功后,一旦在审查中被查出不具备报考条件而被取消报考资格者,所支付报名费用将不再退回。
(四)对报考人员提供的报名证明材料原件将进行认真审核,复印件必须经审核人确认无误后签名并加盖审核印章,凡未按要求签名和加盖审核印章的相关材料,一律视为无效材料。
六、收费事宜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部分人事考试收费标准转为正式标准的复函》(苏价费函〔2008〕59号、苏财综〔2008〕32号)精神,2011年度国际商务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按每人每科60元标准收取考试费,报名费按每人10元收取。需要发票的考生,请考后一周内至报名点(百祥路6号)领取,逾期不予补办。
七、教材征订与考前培训
2011年度国际商务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教材征订及考前培训工作现已开展。教材征订及考前培训采取自愿原则,请有需求的考生联系扬州市对外经贸教育培训中心,电话:87851935,地址:扬州市国贸大厦8楼。
八、联系电话:
扬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报名咨询) 85888970、85888971
扬州市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政策咨询) 80978112
扬州市商务局组织人事处 87859335、87851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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