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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财政局关于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新乡市财政局关于2013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县(市)区财政局,市直及中央、省驻新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和河南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13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及有关事项的通知》(豫会考办〔2013〕1号)精神,现将我市2013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初级资格纸笔考试、中级资格、高级资格考试定于2013年10月26-27日举行。

  初级资格《初级会计实务》科目的考试时间调整为2小时,《经济法基础》科目的考试时间调整为1.5小时,两个科目考试时间共计3.5小时;两个科目连续考试,分别计算考试成绩。中级资格、高级资格各科目考试时间不变。

  二、报名条件

  1、初、中级资格考试

  初、中级资格考试报名条件不变,仍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财会[2000]11号)及有关文件的规定执行(见附件1)。

  2、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

  全市范围内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已取得会计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包括财政税收专业经济师、审计师),符合我省高级会计师资格申报条件或破格条件,从事会计或相关专业的在职人员,符合《河南省高级会计师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豫人社职称〔2011〕15号)规定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考试。

  三、考试级别和考试科目

  1、初级资格:考试科目为经济法基础和初级会计实务。

  2、中级资格:考试科目为财务管理、经济法和中级会计实务。

  3、高级会计资格:考试科目为高级会计实务,采取开卷笔答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试者运用会计、财务、税收等相关的理论知识、政策法规,分析、判断、处理会计业务的能力和解决会计工作实际问题的综合能力。

  参加初级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初级资格证书。参加中级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中级资格证书。参加高级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取得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该证在全国范围3年内有效。申请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的人员,须持有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参加具有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方可获得高级资格证书。

  四、考试大纲

  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修订印发201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用于2013年度考试。

  五、报名办法

  (一)2013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行网上报名。各县(市)、区报考人员按属地原则到各县(市)区财政局报名, 市直及驻新各单位报考人员由各单位、各系统组织报名。

  考生报名时先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kzp.)或会计行业管理网()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照片,打印报名表格,报名表需单位盖章。报名注册成功后,报考人员持单位盖章的报名信息表,并携带学历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及居民身份证(高级会计师报考人员还需携带中级职称证书)原件到报名点进行资格审核,审核确认后再办理交费手续。

  (二)报名时间:4月10日至4月27日进行网上报名。

  (三)报名审核时间及审核地点

  报名审核时间:4月17日至4月27日

  市直审核地点:新乡市市民中心二楼财政局窗口(人民路与新二街交叉口),联系电话:3077041、3688623。

  各县(市)区的具体审核地点由各县(市)区自行确定。

  (四)各县(市)区财政局、市直及驻新各单位在组织考试报名工作时,必须严格执行规定的报名条件,认真做好报名资格的审查工作,不得随意放宽报名条件。报名资格审查中,必须审查报名人员的报名表、学历证书、居民身份证和会计从业资格证等相关证件原件,不得以复印件代替原件进行审查。

  (五)初、中级资格考试报名费每人每科40元,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报名费每人100元,书费据实征收(见附件3)。

  六、2013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事宜,请登陆新乡会计之家网 ()。

  附件:

  1.2013年度河南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一览表

  2.2013年度河南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级别、科目、批次、时间安排表

  3.2013年度河南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用书征订单

  附件下载请点击>>>

二○一三年四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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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2-09-16 10:05:49【至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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