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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高会考评结合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鄂会考办[2012]3号

  各市、州、直管市、林区人社局、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关于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与评审

  (一)报考条件

  1、凡符合《湖北省会计系列会计(财税经济)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试行)》(鄂职改办〔2000〕154号)申报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考试。

  2、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中,从事会计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可报名参加考试。

  3、中级职称为审计师、统计师、经济师(财税专业)等相近专业的,符合申报高级会计师基本条件,可参加高级会计师考试,考试合格者经省职改办审查同意可申报转评晋升高级会计师。其他专业的中级、高级职称,原则上不能转评晋升高级会计师,确因工作需要转评晋升高级会计师的,须先考试取得会计中级职称,并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合格后方可申报。

  (二)报名程序、报名时间及考试地点

  1、我省2012年度高级会计师考试实行网上报名。报名网站: 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网址:kzp.),报名资格审查实行考前承诺、考后资格审查的方式,请严格按照报名条件,诚信报考。

  2、报名时间:2012年6月19­日—6月28日(双休日照常报名)。

  3、考试地点:设在武汉市区。具体考试地址以准考证通知为准。

  (三)考试科目及成绩效用

  1、考试科目为《高级会计实务》,采取开卷笔试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试者运用会计、财务,税收等相关专业知识、政策法规,分析、判断、处理复杂财务会计实际问题的综合能力。

  2、参加考试并达到国家规定合格标准的合格证,由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发,三年内在全国范围参加评审有效。成绩查询网址:湖北省财政厅公众网(www.)和湖北省会计学会网()。

  3、2009年、2010年、2011年参加全国《高级会计实务》考试成绩达到国家规定合格标准的人员,申报2012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时成绩有效。

  (四)考试费用

  按照鄂财综发〔2003〕12号文件的规定,《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考务费为每人100元。

  (五)相关事项

  1、根据考培分离的原则,考生可本着自愿的原则到湖北省会计学会征订《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结合—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大纲》和《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结合—高级会计实务考试辅导用书》。

  2、有关申报高级会计师的材料报送及评审工作另行通知。

  (六)工作要求

  高级会计师资格实行考试与评审相结合的制度,是国家为促进会计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积极探索科学、客观、公正的评价高级会计人才综合素质的一项重大改革举措,各级政府人社、财政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做好协调,广泛宣传,以高度的事业心、责任感和严谨求实、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确保我省2012年度高级会计师任职资格考评结合工作圆满完成。

二〇一二年六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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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2-09-16 10:01:09【至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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