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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全面实施新事业单位会计准则


为确保新修订的《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全面贯彻落实,云南省财政厅结合实际情况,积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新旧会计准则和制度的顺利衔接和平稳过渡,确保编制的2013年财务报表符合新制度的各项要求,促进事业单位健康可持续发展。
  一是精心组织,确保会计准则和制度落实到位。云南省财政厅及时转发了《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和《新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并出台了《关于贯彻落实〈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意见》,要求州(市)财政部门、省级主管部门要系统掌握会计准则和制度的内容和规定,有效提高会计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扎实做好会计科目的新旧转换、会计信息系统升级改造等工作,确保新旧会计制度的顺利衔接。
  二是加强领导,确保新修订的会计准则和制度的全面实施。专门成立了“云南省财政厅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制度贯彻实施领导小组”,负责全省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和制度贯彻实施的综合协调和日常管理工作,明确了领导小组成员处室的职责分工,进一步夯实了会计准则和制度的实施基础。
  三是统筹规划,全方位做好会计准则和制度的培训工作。截至目前,云南省财政厅已经采取“纵横结合”的方式,分4个批次,先后进行了州(市)、县(市、区)财政部门师资培训和三期省级事业单位负责人和业务骨干人员培训,累计培训人员1100余名。云南省财政厅将进一步协助下属事业单位较多的主管部门以及较为偏远缺乏培训师资的州(市)做好延伸培训,确保会计准则和制度培训工作“全覆盖”和“无死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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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2-03-13 11:16:42【至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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