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会计准则修订首度考虑中国准则规定
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本周在其网站上公布了关于修订《国际会计准则第24号――关联方披露》的公告,建议降低对同受国家控制而不存在其他关联方关系企业的披露要求。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表示,本次修订考虑了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将进一步消除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与新发布的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之间的差异。
此消息一发布即受到在海外上市的中国企业欢迎。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王国?26日在接受记 者采访时说,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的积极态度将为中国石油和中国其他企业降低运用国际准则和实施“走出去”战略的成本,起到极大的促进作用。
尽管中国于2007年1月1日正式实施了与国际准则趋同的新会计准则体系,但关联方披露准则一直是中国准则与国际准则之间存在的实质性差异之一。
关联方对企业的业绩和财务状况有很大影响,现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要求所有国有企业都必须作为关联方进行披露。而中国会计准则提出,仅仅同受国家控制而不存在其他关联方关系的企业,不构成关联方。
王国?说,按照现行《国际会计准则第24号》,两个企业因仅仅同受国家控制而成为关联方,两者间发生的交易要按照与其他关联方发生的交易相同的披露要求予以披露。这一规定在实际执行中存在很多困难,尤其是在像中国这样存在较多国有企业的国家中,有相当大比例的交易发生于同受国家控制企业之间,如中国石油的电话服务来自中国网通、运输服务来自民航、铁路等国有企业或国有控股企业。这些交易数量较大,而且都是正常市场条件下发生的交易。要将它们一一披露出来,需要非常高的成本,而形成的信息对投资者来说却没有什么用处,反而可能淹没真正重要的关联方信息。
王国?指出,国际准则的这一规定大大加大了上市企业披露信息的实际操作难度和工作量,以中国石油2006年的一份国际准则半年报为例,35页的报告中,关联交易信息就有9页,占四分之一以上。
为此,中国石油近年积极配合我国财政部,从海外上市的中国企业的角度,向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多次提出对关联方披露准则的意见。王国?本人曾专程前往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向其主席和理事会面陈现行关联方国际准则的缺陷。
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主席戴维?泰迪本周在伦敦表示,此次修订关联方披露准则的目的就是降低上述类型国家控制企业的关联方披露成本,通过减少一些毫无价值的信息披露,使财务报告编制者和使用者更关注那些真正重要的关联方交易信息。
“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修订关联方披露准则的行动,凸显了中国在国际会计领域的话语权和影响力不断增长。”王国?表示,期待着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尽快正式发布并实施修订后的关联方披露准则。(新华网 待查 2007-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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